我喜欢从草稿箱里把陈旧的字拖出来,打上时光的补丁。
-:我们认识这几年,你最开心的时候是什么时候?
我这样问你。
-:是我第一次坐几个小时的火车回来看你。
你这样答我。
转眼间认识快要四年,虽然我们的青春不是一起过的,可是大部分时间我们是在一起的。19岁那年夏天遇见你,直到现在我要24岁了。时光如果是一本书,那这几年一定是最开心的情节,是用所有我们能想到的温暖字语写成的故事,还未完结。
看完,<致青春>,许多感触和回忆,也有许多无奈和酸楚。然后逝去的要逝去,该来的还是要来,我也突然间明白勇敢是一个人最大的敌人,一时很勇敢不足以称道,一直很勇敢才最为坚持,否则人会慢慢被现实逼迫成自己最讨厌的样子。又何必,多可惜。郑微是勇敢的,阮莞也是勇敢的,陈孝正是勇敢的,老张也是勇敢的,每个人勇敢的方式不对,最后的结局却千差万别。
我想我也是勇敢的,是一种特别的方式,也许是爱。
从遇见你到现在,这中间的种种事情我已想不出原委,唯有记得最初的念头。假若感情是一座山,也许我们才走到半山腰,只要不遇见山崩,我相信顶峰总会不远,在生命中某个值得纪念的缝隙里。
这是我年少时的秘密,你得以一同窥探。
公司新来一个同事,88年的女生,我一见到她就想起来我大学室友。和男友在芜湖租了房子,各自上班,已经订婚。男友公司是三班倒的制度,总是夜班,中午十二点到晚上十二点,回到家已经夜里2点,她在睡梦中。她早上八点半上班,他还在睡梦中,晚上五点半下班后去菜场买他喜欢吃的菜,做好了放在桌上,等他夜里回来热着吃。两人每天见不着面,生活像两个优秀的交际舞者,永远不会踩到对方的脚。
然而,他们却很幸福。最初,她妈妈很反对,最终,却被他感动而祝福他们。也许是起初的坎坷让他们都学会了珍惜,即便是变成生活的奴隶,在为房子为生存挣扎,依旧没有怨言。苦难从来不会带来消弭,却是越挫越勇。
她的青春也许就在这样一种状态下逝去,我原先以为不值。现在想起来,她是在以青春换白头。
我说这个没有新意的故事只是想告诉自己,这都没什么。
对了,认识这几年我最开心的时候,其实是我第一次坐几个小时的火车去看你的时候,是忐忑和满满的安心。
晚安,原谅我不能在这里带上印记了,我会在心里默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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